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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江歌案今日开庭,圣诞节前夕宣判——人人都逃不过的大结局

原创  2017-12-11 耶书仑 投稿

今天日本法院开庭审理江歌案,江歌妈妈将要公开全部的案卷,许多隐藏的事将要显露出来,并在法庭上被宣判。虽然事情真相可能已在此前被许多人所猜到,但相信人们知道了依然会感慨万千。在腾讯上关于江歌案的视频,单单那个江妈与刘鑫第一次见面的视频就被访问了超过2.1亿次;而就在不久前,江歌妈妈通过网络、现场募集等方式,征集签名判处凶手陈世锋死刑,总共征集了近452万人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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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救恩的戏剧,一个信仰的隐喻


针对此事件,笔者前段时间写过一篇文章,此文不再做什么评论,但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仿佛在看一场救恩的戏剧,在读一个信仰的隐喻故事。看着,读着,我不禁痛苦起来。我看到耶稣的死,同时看到自己身上刘鑫的影子,不是她为人所理解的恐惧,而是她为人所不耻的背信弃义,不懂报恩;不仅在我身上看到了,也在许许多多和我一样的基督徒弟兄姐妹身上看到了。但我也喜乐起来,因为我再一次体会了我所信的福音是何等宝贵。


留学生江歌收留了她的闺蜜好友刘鑫,并因为爱她,为了保护她挺身而出,结果遭到陈世锋的残忍杀害。而在江歌被杀害的时候,刘鑫躲在房间里把门反锁,不敢开门去搭救她的朋友。谁都能理解刘鑫在面临死亡威胁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恐惧和懦弱,但任何人也都极度愤慨于她在事后的反应和态度:她隐藏凶手与自己的关系;她不见江歌妈妈;她威胁江歌妈妈不出庭作证;她努力撇清自己与江歌的死有关系,虽然她还是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她的生活并没有因着救命恩人的事发生改变,反而依然故我。


基督徒很多时候跟刘鑫是一样的。我们承认耶稣为我们的罪死在了十字架上,他拯救我们脱离罪和死亡的权势。耶稣是我们的救主。但是,我们相信耶稣是犹太人杀死的,并不认为自己与罪(凶手)有多么大的关系;我们否认是自己里面的罪杀死了耶稣。我们逃避耶稣的父神,不愿意面对父神。更重要的是,我们的生命并没有因此发生改变:我们依然活在过去的罪中,生活没有什么改变。我们活着好像耶稣的死跟我们没有什么关系。


死不其所


正常人都体会到刘鑫的反应极大地伤害了江妈妈。任何人只要了解这个案情都知道,江妈妈和女儿江歌之间那血浓于水的亲密关系:离婚的江妈妈为了送女儿到日本学习自己喜欢的专业,毅然卖掉房子供女儿读书;江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的是:“妈妈,我舍不得你。”任何人听到江妈妈撕心裂肺的哭喊“十刀啊,十刀!要是扎在我身上该有多好”都会动容。正常人都能体会江妈妈的痛苦:一边是爱女残酷被杀,一边是被救者的无情无义。江歌之死,死不其所,这是江妈妈内心深处无法治愈的伤痕。


耶稣是父怀里的独生子,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祂与父原为一。父爱子,把一切都交给子;子爱父,完全的顺服父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如果我们理解这种亲密关系,就知道天父承受了多大的痛苦;而我们若轻忽神儿子耶稣的死,那是多么的刺伤天父的心!


不真诚的道歉


刘鑫逃避面对江妈妈,到了迫不得已才道歉。江妈妈一针见血的指出,这是因为她的生活受了影响才来道歉的。她的道歉并不是真诚的,目的只是平息人的愤怒,好让她重新可以恢复正常的生活——不受救命恩人之死影响的“正常生活”。


这种道歉认错,有个专门的名称,叫“扫罗的认罪”。当撒母耳指责扫罗不该留下亚马利人的牛羊时,扫罗首先为自己辩解:


1、我听从了神,把亚玛力人都灭了;(刘鑫:我已经答应出庭作证了,你还能要求什么?)

2、是其他人想的,也是其他人干的;言外之意是我只是默认,我本不想干;(刘鑫:是警察不让我出门的)

3、我错了,但请你跟我一起去,好敬拜耶和华;言外之意是让众人看到神是喜悦我的。(刘鑫:我错了,但请你原谅我,让别人看到我们和解了;这样你和别人就不要再来纠缠我了。)


对基督徒来说,我们有多少次也对神对人做这种“扫罗的认罪”。我们的认罪不是像大卫一样为罪忧伤痛悔,真正意识到,我们的罪得罪了人,冒犯了神;而是为了平息人的怒气,为了讨好人,好让我可以继续开心的生活,过我想过的生活。我们承认耶稣为我死,祂的死与我有莫大的关系;但我却拒绝让祂的死来主宰我的生活,我拒绝为祂而活,拒绝用我的生命来证明祂的死是值得的!而这种心态刺痛天父的心。


所有承认耶稣基督为我们死却不愿意为耶稣而活的人,其实我们都是“刘鑫”。


有一天,我们的生命案卷也会公之于众


对江妈妈来说,内心伤痕只有诉诸公义的审判才能得到些许平复。我一直觉得对她来说,最大的公义是她女儿生命的价值得到肯定。如果她不能从她女儿的死看到与之有关的人生命的改变,她就无法止住公义审判的呐喊。而最终,对不义之人的判决就成了她能获得的最大满足;虽然这满足相比她的失去来说,微不足道。


她征集签名要判陈世锋死刑,她对刘鑫的紧抓不放都是为此。到时候,我会将案卷公之于众,到时候全世界都知道你刘鑫做了什么。


有一天,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案卷都会被展开,公之于众。圣经说,“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世界真的有公义的审判,这对江妈妈她来说,是安慰。对许多穷人受冤的人来说,这是安慰。而这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面对的事实: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站在那位公义的审判者面前,陈明我们的个案。问题是,如果公义的审判不只是可见的罪恶,而是内心隐藏的一切,谁能在那位圣洁公义的主面前站立得住呢?圣经说,到了那一天,


“地上的君王、大臣、军长、财主、勇士和所有作奴隶的、自由的,都藏在山洞和岩穴里。他们向山岭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在宝座上那位的面,和羊羔的震怒!因为他们震怒的大日子来到了,谁能站立得住呢?” (启6:15-17)


福音的脚本


这是江歌案很意味深长的地方:把我们带到了终局,不是死亡,而是审判。我亲爱的弟兄姐妹,如果我们是刘鑫、陈世锋,审判官是江妈,结果会是怎样呢?我们不敢想象!感恩的是,我们所相信的福音与现实的江歌案,有着很不一样的脚本。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福音是超现实的,却是我们内心所需要的;也唯有这个福音,能真正转化人心!


福音的核心是耶稣。祂代替所爱的人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不过,祂不是被迫的,祂是自己愿意的:“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约翰福音10:18)。耶稣的死不仅是自己愿意的,更是祂遵行了天父的旨意;因为(天父)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是我们因着自己的罪把耶稣钉在了十字架上,但上帝却没有因此追究我们的罪,反而因着耶稣的血赦免了我们的罪,洗净了我们的不义;还收纳我们成为祂的儿女!


圣经说:“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好人死,或有敢作的;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对我们的爱就在此显明了。”(罗马书5:8)


上帝没有留下祂的独生子,上帝没有紧紧抓住祂的独生子,而是因着爱将祂的生命给了世人,就是那些与上帝敌对的人。正是这福音,改变了罪人的心,使罪人的生命被翻转!我相信如果刘鑫、陈世锋经历到这样的爱,他们的生命必将被翻转!


但是,我亲爱的同胞,你们在现实的江歌案中没有看到的,2000年前上帝在耶稣的身上已经真实地上演了。圣诞节不是快到了吗?那是这出救恩戏剧的开始:耶稣降生了!去看看吧!


江妈的希望


如果江妈妈内心深处对公义的渴望是她女儿的价值得到彰显,那么陈世锋获死,刘鑫受罚并不能真正的满足她。她所需要的更多,因为好人的价值是不可能透过恶人的恶来体现,而只能透过真实的爱的关系来彰显。江歌的生命价值不仅体现在她对妈妈和朋友付出的爱,更体现在妈妈对她给予的爱。江歌案中最动容的其实是江妈妈和江歌之间的母女情深。这个世界最不能容忍这份美丽的真情被破坏。


但是没有什么能填满一种甜美的亲密关系失去而带来的空缺,除非这种关系被另外一种亲密关系所取代。而这种能取代深沉母女关系的唯有在信仰中能够找到,这就是为什么在没有信仰的前提下对江妈妈谈饶恕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


而对江妈妈来说,使她最终能得到安慰从而开始新生活的不会是恶人的恶得到应有的报应,许多人已经指出,这只会让她变得更加空虚;而是她把她生命的焦点从现在的失去转向曾经的拥有,她不再沉浸在江歌的失去,而是开始感恩她曾经拥有江歌。这不是说,她不再痛苦了,而是她的痛苦中有了一份甜蜜,一份盼望。其实,这份甜蜜一直在她的生命中,也正是这份甜蜜才让她这么痛苦;因为爱得深,痛得切!但这份爱并不会离去,而是会在痛苦之中带来安慰和力量。在失去孩子的父母中,爱孩子更多的父母更容易走出悲伤。


我深深的为江妈妈祷告我所相信的神,我也相信她能走到这一步。


亲爱的读者们,今天我们看别人在法庭上,有一天我们也都要站在天上的法庭。你预备好了吗?你的保障在哪里呢?你的辩护律师能帮你赢得官司,让你“无罪释放”吗?


我恳请你来认识耶稣基督,祂因你而死,第三天复活,祂还是你的辩护律师,祂是可靠的,凡靠着祂面对神这位公义的大法官的人,不仅罪要被赦免,而且还会被接纳进入神公义的国,并成为永生神的儿子。这就是福音!是给你我的福音,也是给江妈妈的福音。



感谢著者授权“今日佳音”首发,版权归作者及“今日佳音”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和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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