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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基督徒必须知道的事

2017-08-26 刘晓亭 基督教论坛报

近期,有个略显阴沉的字眼,成为众多媒体热议的头条——性侵。媒体报导,812日,南京南站候车室里,一名男子当众猥亵一位不足十岁的女童;820日,“22岁男子学车遭教练性侵”爬上了热搜;820日,焦恩俊女儿发文自爆坐地铁遭性骚扰;821日,作家李枫在微博发长文爆料郭敬明曾对自己性骚扰……


这样的事情,其实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发生。对于性侵,还有很多我们需要知道的真相,了解它们,有助于我们保护自己及保护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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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者不易察觉防范


由于传统文化对于“性”采取避讳的态度,这样的背景也使得社会大众对于“性侵”的相关知识以及防备不足,更是促成这样的事件层出不穷的原因之一。基本上,性侵虽然有一个“性”字,但是,在本质上,性侵跟一般性行为截然不同,性侵的加害人与一般的犯罪心理也有颇大的差异。


一般的罪犯都有一些可以防范的特征,从这些人的外显行为习惯甚至穿着长相都能让人提高警觉。然而,性侵者却不是这样,许多性侵者不但社会行为不易判别,甚至还有许多是担任学者教授甚至牧师这些相当受到尊重的职位,这使得受害者更加不愿声张,也让整个社会处理这类事件困难重重。


更矛盾的是,这些人平日多半心思纤细,个性善良,一旦事发往往给予人“做梦都想不到”的错愕感。也就是说,这些人不像传统印象中的“坏人”,所以很难防范。


虽然有些性侵者会伴随暴力,但是许多性侵者并不会出手伤人,他们觉得自己只是在抒发一些情感,这才是最大的麻烦,他们无法察觉他们对别人造成多大的伤害。


1960年代开始,有人研究为什么性侵者会否认自己的罪行,意思就是说,许多性侵者根本不觉得自己有错,他们只是基于社会道德的谴责承认自己犯错,但是在他们心里真正的感受甚至觉得自己才是受害人,这是一种认知的扭曲,是一种心理的疾病造成的犯罪行为。


偏离上帝对“性”的创造


严格来说,性侵是一种隐形暴力,虽然没有打人,但是趁当事人神智不清(尤其是酒后)或是少不更事,甚至是用胁迫的方式使之就范,这当然是暴力,在未经当事人许可之下,或是当事人未成年,这都是一种广义上的暴力;而利用自己的职位或知名度诱拐异性,这已经不只是道德问题而是精神有问题了。


基督徒认为上帝赐下的“性”不是动物性的,而是在两情相悦并且给予婚姻的保证之下自然产生的成熟行为,基督徒若是年轻时不懂事在这方面失足,不能只是觉得“太迟了”,而是要向神悔改,并且从即日起守住身体的界线。


在这样的定义下,性侵其实跟上帝创造的“性”毫无关系,只是动物性发泄而已,更惨的是,还对别人造成永久性心理伤害。


广义来说,所有跟“性”有关的犯罪都已经偏离了上帝对“性”的原创,不管是婚外情、婚前性行为、性骚扰以及性侵,都只是对“性”的误解。我们必须正视跟“性”相关的错误,不能因为这些人名气响亮或是社会形象良好,就合理或是掩盖他们的行为。


这些年来,“性”已经毁掉很多基督徒。教会界不能只是惋惜,我们应加强这方面的教育,更多地保护信徒,长期辅导追踪悔罪者,这才是根本之道。性侵,不是单纯的事!


来源:基督教论坛报;感谢授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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